《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临床用血需求设置输血科或者血库,并根据自身功能、任务、规模,配备与输血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施、设备。不具备条件设置输血科或者血库的医疗机构,应当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临床用血工作。
输血科及血库的主要职责是:
(1)建立临床用血质量管理体系,推动临床合理用血;
(2)负责制订临床用血储备计划,根据血站供血的预警信息和医院的血液库存情况协调临床用血;
(3)负责血液预订、入库、储存、发放工作;
(4)负责输血相关免疫血液学检测;
(5)参与推动自体输血等血液保护及输血新技术等等。
医疗机构接收血站发送的血液后,应当对血袋标签进行核对。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血液入库,做好登记;并按不同品种、血型和采血日期(或有效期),分别有序存放于专用储藏设施内。医务人员应当认真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严格掌握临床输血适应证,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对输血指证进行综合评估,制订输血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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