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康德
“教育学”列入大学课程——《康德论教育》。
2.赫尔巴特
德国赫尔巴特的《普通教育学》(1806)标志着教育学已开始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标志着规范教育学的建立。
赫尔巴特第一个提出要使教育学成为科学,并认为应以伦理学和心理学作为教育学的理论基础。赫尔巴特的贡献在于把教学理论建立在心理学的基础上,把道德教育理论建立在伦理学基础上,可以说是奠定了科学教育学的基础。
赫尔巴特的教育思想对19世纪以后的教育实践和教育思想产生了很大影响,被看作是传统教育学的代表。提出了传统教育的三中心即“教师中心”、“课堂中心”、“教材中心”,提出了四段教学法:明了、联想、系统、方法。(“明了”:明确观念;“联想”:将某个观念与其它观念结合起来;“系统”:知识的系统化;“方法”:知识的应用。)提出“教育的最高目的是道德”,提出了教学的教育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