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职能作用,推进更高水平平安霍州、法治霍州建设,根据工作需要,霍州市拟面向本市司法行政系统内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在职辅助人员公开择优选聘司法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选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选聘对象
霍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内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在职辅助人员。
三、选聘岗位
霍州市2024年拟公开选聘司法协理员16名,选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霍州市2024年公开选聘司法协理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岗位职责
司法协理员岗位在司法所,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指导调解工作;
2.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参与基层普法依法治理;
3.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
4.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受委托承担社区矫正工作;
5.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协调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参与推进辖区基层法治建设;
7.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8.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合法性审核(查)工作;
9.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面向社会收集立法意见建议;
10.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协助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11.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远程视频会见工作;
12.完成法律法规赋予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务。
五、选聘条件
1.报名应聘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2006年6月30日前出生),女48周岁以下,男50周岁以下;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截止2024年12月31日,男50周岁、女48周岁以上的;
(2)不具有霍州市户籍的;
(3)任何性质的单位退休、停薪留职人员;
(4)社保关系不能转移接续至用人单位的;
(5)党员党组织关系不能转移至对应党组织的;
(6)不得选聘的其他情形: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曾因违法、违纪被组织处理的;曾因违反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适合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六、选聘办法
(一)发布选聘公告
本次选聘在霍州融媒公众号发布选聘公告,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1.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 霍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地点,依据公告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霍州市2024年选聘司法协理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以下简称《承诺书》)。
本次选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存在疑问,应及时向选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承诺书》,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及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负责。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如下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无犯罪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出具);⑤《报名表》原件;⑥现在霍州市从事司法行政系统辅助工作的相关证明(霍州市司法局出具);⑦一寸与报名表同版近期蓝底免冠照片2张。上述材料均1份。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3.缴费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每人100元。
缴费方式:现场缴费,缴费完成视为报名成功。
4.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令行通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核成绩(10分),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1.笔试
笔试由霍州市2024年公开选聘司法协理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有关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 二十大报告、《宪法》《民法典》《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法》《法律援助法》《行政复议法》等。
(3)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考生需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明。
2.面试
面试工作在霍州市2024年公开选聘司法协理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下,由霍州市公开选聘工作领导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有关专家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霍州融媒公众号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3.考核
考核方式。主要通过对被考核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工作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满分10分。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考核合格后,确定为体检人员。
2.体检有关事宜在霍州融媒公众号公布,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结果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招聘单位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霍州融媒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公示后,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期满,拟聘用对象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确定为聘用人员,与霍州市司法局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被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其聘用手续: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选聘条件的;
(2)选聘前有违法犯罪、隐瞒不报的;
(3)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规定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5)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6)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者解聘的;
(9)曾因违反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规定被辞退的;
(10)不适合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考生应诚信报考。对于进入考核、体检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七)待遇保障
司法协理员属于编制外人员,聘用期限一次为3年,聘用合同到期后,根据工作需要和综合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聘和解聘。司法协理员的社保、休假等相关待遇,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司法协理员薪酬福利参照我市公安辅警工资标准。
七、选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司法协理员公开选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回避规定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对公开选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注意事项
(一)整个选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在霍州融媒公众号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二)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三)打印准考证后,考生应妥善保管,参加选聘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九、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公开选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霍州市2024年公开选聘司法协理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18535712039(霍州市纪委监委)
政策咨询:0357-5600003(霍州市司法局)
电话接听时间为选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霍州市2024年公开选聘司法协理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1:霍州市2024年公开选聘司法协理员岗位表.doc
附件2:霍州市2024年公开选聘司法协理员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霍州市2024年公开选聘司法协理员
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