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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人公告

互联网 | 2024-11-01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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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定向生)。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10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晋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1月及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5日9:00至11月11日18:00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jcgov.gov.cn)。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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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11月5日9:00至11月12日18:00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11月11日18: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一致。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11月5日9:00至11月12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不需要网上缴费,可携带相关材料于2024年11月6日9:00至11月11日18:00期间到市人社局203室现场办理考试费减免。

  (四)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五)补报岗位

  应届毕业生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如本单位无同等条件岗位,则转为一般性岗位,在晋城市人社局官网和晋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公告,并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补报名。补报岗位人员可于2024年11月14日9:00至12: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补报。补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00至15:00,缴费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24:00前。网上报名期间已完成报名的不得参加补报名。

  转入(为)一般性岗位被核减、取消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补报名之后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改报,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六)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3日9:00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自己的准考证。

  (七)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时间:11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考试全程监控或录像。

  2.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晋城市人社局官网和晋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个人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报名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晋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及要求等在晋城市人社局官网和晋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结束后1日内将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顺序,在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晋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天。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晋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晋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公告,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学院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主要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社区、村委会出具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晋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拟聘人选报市人社局批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0356-6985102(晋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技术咨询:0356-2199482(晋城市人社局事业科)

  监督电话:0356-6985132(晋城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未尽事宜由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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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晋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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