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忻州市公安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公安分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忻州市公安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公安分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考生按规定需参加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的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考生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9月8日
地点:忻州市第十中学(忻府区长征西街温泉路90号)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具体顺序为:
男子: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
女子: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体能测评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如下:
(一)男子组
男子组项目 | 标准及要求 | |
合格标准 | 测试要求 | |
纵跳摸高 | ≥255厘米 | 三次取最高成绩 |
10米×4往返跑 | ≤13″4 | 两次确定成绩 |
1000米跑 | ≤4′45″ | 单次确定成绩 |
(二)女子组
女子组项目 | 标准及要求 | |
合格标准 | 测试要求 | |
纵跳摸高 | ≥220厘米 | 三次取最高成绩 |
10米×4往返跑 | ≤14″1 | 两次确定成绩 |
800米跑 | ≤4′40″ | 单次确定成绩 |
体能测评实施规则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详见附件2。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务必于2024年9月8日上午7:0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测评地点报到,凡迟到15分钟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入场。请提前了解交通状况,熟悉出行路线。
2.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测评期间不得请假离开测评场地,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
3.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考前需自行熟悉体能测评项目和规则,适当锻炼,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身体、心理状态。考生应提前了解天气情况,熟悉测评项目、规则和注意事项,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禁止穿带钉跑鞋。
4.凡迟到15分钟以上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体能测评时以身体不适或其它理由提出缓测。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或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的,考生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10米X4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6.体能测评成绩当日发布。
7.如因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体能测评工作不能如期举行,以忻州人事考试网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8.体能测评工作由忻州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咨询电话:0350-3050036。
忻州市公安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