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2024年县级纪委监委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长治市县级纪委监委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面试前,市委组织部对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拟面试人选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拟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19日上午9:00—12:00
地点:长治市委党校(长治市潞州区工农巷49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人员需按照《山西省2024年县级纪委监委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关于资格复审环节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应证件(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见附件2。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3。
四、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及后续各环节工作时间安排请考生随时关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发布的公告。
咨询电话:长治市委组织部0355-2025008
长治市纪委监委 0355-2192622
附件:1.长治市2024年县级纪委监委考试录用公务员拟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长治市2024年县级纪委监委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中共长治市委组织部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