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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太原小店区人民法院招聘法律事务助理和书记员共15人公告

华图 | 2023-11-20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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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店区人民法院现因工作需求,公开招聘15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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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用工形式

  用工为劳务派遣形式。被派遣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经测评合格后派遣至小店区人民法院从事辅助性工作,首次合同期限为一年。

  三、招聘岗位

  法律事务助理7名

  书记员8名

  四、基本条件

  法律事务助理岗位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法学专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不限专业;

  (三)服从单位安排。

  书记员岗位条件:

  (一)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三)服从单位安排。

  五、薪酬待遇

  (一)法律事务助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256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转正工资32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二)书记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2016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转正后工资252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六、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信息、线上报名、资格审查、网上缴费、考试(笔试、面试)、体检、拟录用公示。

  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在任何环节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12:00——11月28日17:00

  线上报名: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报名人员登录(网址) http://sxkp.ikaowu.com/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需要上传的资料如下:

  1.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图片格式);

  2.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

  3.毕业证书(图片格式);

  4.“学信网”上下载或截图“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图片格式);

  5.其他与报考岗位相关资质或证明(低保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等,如没有可不上传(图片格式);

  6.须上传清晰图片。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3年11月21日9:00——11月29日16:00

  资格审查采用线上审查的方式,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报名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流程,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11月21日10:00——11月29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电脑端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缴费标准为20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如因本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费用概不退还。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考试满分均为100分。

  1.准考证打印

  (1)打印时间:2023年11月30日-12月1日

  (2)准考证打印方式:登陆报名系统选择报考单位,直接打印即可。

  2.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内容包括法律基础、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2023年12月2日早9:00-11:00

  (4)笔试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北营北路东巷与光明路交叉口北侧(北营小学)

  3.面试

  (1)面试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等,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具体以面试通知为准)。

  (2)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报名系统首页“重要通知”处公告通知为准)。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4.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前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空缺名额的,经用人单位评估通过后,若递补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两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拟录用公示

  1.结合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3日,公示期间无异议后,确认录用;

  2.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七、其他事项

  此次公开招聘各环节通知方式均为报名网站首页“重要通知”处公告通知,敬请各位考生随时留意网站消息,以免错过招考安排。

  特别提示: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流程,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时间而影响应聘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请报名人员准确填写联系方式,保持电话畅通。工作人员将通过短信群发、电话通知等方式通知考试、录用等资格的报名人员,未获得以上资格的报名人员,工作人员不再通知。

  咨询电话:见原文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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