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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招录134人公告

互联网 | 2023-10-07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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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2023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工作,进一步充实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实力,根据《山西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和《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等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一、招录原则及人数

  本次招录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择优录用的原则,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34名。结合消防工作实际,本次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为男性,具体招录计划见附件。

  二、工作性质及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是指在政府专职消防队和补充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从事执勤、灭火、抢险救援等工作的人员,并按照《山西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

  三、招录条件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对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2000年10月7日至2005年10月6日;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

  (六)具有良好的品行;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本次主要从本市行政区域常住人口中招录,根据需要也可以面向本省其他地市招录。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1998年10月7日以后出生)。

  经支队批准,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岗位,具备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许可证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4年10月7日以后出生)。

  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资格的短中长跑、篮球、羽毛球、乒乓球专业,本人三年内(2021年—2023年)获得市级(含)以上相关专业比赛取得专业表彰奖励的人员优先录用。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三)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者解聘的;

  (五)曾因违反消防救援机构管理规定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七)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八)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待遇保障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等级规定、等级年限、职务设置、工资标准和晋级晋升办法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为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在队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可发展为党(团)员,可参加支队开展的B证及A证车辆驾驶、无人机驾驶等技术培训。

  (四)每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

  (五)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运城市范围内享受交通出行、医疗、子女教育、景区游览等方面社会优待政策。

  五、招录程序

  政府专职消防员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招录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笔试及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核、公示、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组织报名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关注“运城专职消防员招录”公众号,根据提示要求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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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人数比例达1:3时报名系统自动停止报名。网上报名人员信息填写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携带《运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在“运城专职消防员招录”提交报名信息后即可导出),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学位证书人员,需提供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位证书在线验证报告》(www.chsi.com打印,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退伍证、立功受奖、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报名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须在《运城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承诺书》上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主要考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对象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俯卧撑(2分钟)、屈腿仰卧起坐(3分钟)、原地跳高,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1分~10分,总成绩最高40分,任意单项达不到最低分值的为“不合格”,予以淘汰(体测成绩占总成绩70%)(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优先录用人员需进行相关专业测试,合格后可进入下一轮。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心理测试系统进行电脑评判,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五)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为常识性作答,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责任感与进取心、自我认知能力,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予以淘汰(笔试成绩占总成绩1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20%)(笔试内容见附件)。

  (六)体格检查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格检查应当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结合消防救援职业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体检结束后,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办公室统一进行审核、具体作出结论。

  (七)政治审核

  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审核要求,重点审查招录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征信信息、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

  (八)公示

  根据招录对象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笔试、面试、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核等情况,按招录计划130%的数量确定拟录用(待补录)人员名单,在招录平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录用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被录用人员签订《政府专职消防员拟录用对象入职承诺书》,未签订的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

  (十)递补

  在招录或岗前培训过程中前两个月内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情况,经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从公示名单待补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岗前培训

  政府专职消防员须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由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实施。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培训时间不少于6个月。

  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岗前培训(试用期)分为集中培训和岗前适应训练。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集中培训的时间为3个月。培训内容为:思想政治教育、条令法纪教育、灭火救援理论学习、队列训练、体能和技能训练等。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岗前适应训练时间为3个月。岗前适应训练培训内容为:思想政治教育、条令法纪教育、业务知识与技能、岗位适应训练等。岗前适应训练期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不得安排承担一线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

  培训结束后,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实施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前培训(试用期)结业考核,并出具《消防队员入职培训结业鉴定表》。

  考核合格的,试用期转正,完成等级评定工作,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登记表》。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计划对拟确定招录的消防队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统一进行分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必须服从分配结果。

  培训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予以淘汰。

  七、劳动合同

  (一)录用人员与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性质、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工作纪律、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及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宜。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首次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2年(含试用期6个月)。专职消防队员首次订立劳动合同期限由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当地实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定。

  (四)劳动合同签订后,被录用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模式,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

  (五)劳动合同一式两份,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各持一份。

  八、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7日—10月16日进行网上报名

  咨询电话:0359-2281315

  九、其他事项

  1、此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征召工作由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审查贯穿征召工作全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和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以及在考核环节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对于入职后查实的,予以辞退处理。

  2、在招录期间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运城专职消防员招录”公众号进行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应根据招录工作安排,及时查阅信息,注意接收公众号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参加考核,未能按规定参加任一考核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本公告由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报名重要提示:

  欢迎广大符合招收条件的社会人员及毕业生踊跃报名。

  此次报名及整个招录过程中,如发生任何单位及个人向报考人员收取中介费、培训费等任何费用,请报考人员进行举报投诉,切实维护个人权益。举报电话:0359-2281315。

  附件:

  1.《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计划招录表》

  2.《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技能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3.《政府专职消防员笔试参考内容》

  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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