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2023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及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现将山西省2023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太原市体检和考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综合考察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4月29日上午7:30
地点:太原市委门前(新建路81号,新建路与府西街交叉口西南角),集中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
(二)体检标准
体检依据《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标准执行。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并出具票据。
(四)注意事项
1.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前,准时到指定集中地点报到,凡迟到15分钟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
2. 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一律佩戴各组抽签顺序号,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3. 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一经发现有舞弊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4. 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5. 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请不要化妆,不要戴隐形眼镜,衣着宽松、便于检查。
6. 女性受检者生理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结束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及妇科检查。
三、考察
考察工作拟于近期开展,届时我们将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与市委组织部联系。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51-2020564
附件:山西省2023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太原市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
2023年4月21日